戴允丝律师,是擅长*合同纠纷官司的律师,在合同法律有较高造诣,代理过大量*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戴律师,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从事法律近10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严谨细致、对当事人负责,力求使当事人利益较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3号线珠江新城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广州*纠纷中,货物质量不合格可以解除*协议吗? 袁先生在一家公司网站上发现了一个童装品牌,该公司宣称自己经营的童装品牌采用韩版面料,且向经销商供货的价格在5元至60元之间。袁先生颇为心动,于是签订合同并进货。但收到货之后,袁先生傻眼了,因为衣服品牌、材质以及价格均与童装公司所承诺的大相径庭。袁先生认为童装公司构成欺诈,因此请求法A院撤销*协议,并判令童装公司退还已收货款。而终,他的请求没有获得法A院的支持。 法A院认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袁先生所述情形不属于欺诈,即双方关于货物价格、款式、品牌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关键看合同履行过程中,童装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童装公司未履行相应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此,在诉讼维权中,当事人需慎重选择请求权基础。 白云区*纠纷打官司律师费多少单方解除合同咨询 广州签订*合同后半年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案例:李某与方燕食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看点: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的单方解除权如何行使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显然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前提就可以按照自身意愿单独解除合同,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无条件任意行使呢? 在该案中,法A院认为,该单方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具备在一定合理的期限内提出且没有实际使用特许经营资源的先决条件。本案中李某已开业经营四个月,已经实际使用了方燕公司的特许经营资源,且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4年7月26日,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的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事隔半年左右,广州市海珠区*合同纠纷,故不能认定李某是在一定合理的期限内行使了单方解除权。从维护商事合同以及市场交易的稳定性的角度考虑,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李某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不予支持。